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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中心 - RFID知识专题

RFID的工作频段

  射频识别系统工作频率的选择要顾及其他无线电服务,不能对其服务造成干扰和影响。

 

  因为射频识别系统产生并辐射电磁波,所以这些系统被合理地归为无线电设备一类,射频识别系统工作时不能对其他无线电服务造成干扰或削弱。特别是应保证射频识别系统不会干扰附近的无线电广播和电视广播、移动的无线电服务(警察、安全服务、工商业)、航运和航空用无线电服务和移动电话等。


  射频识别系统工作频率的选择要顾及其他无线电服务,不能对其服务造成干扰和影响。因而通常只能使用特别为工业、科学和医疗(ISM — Industrial-Scientific-Medical)应用而保留的频率范围。这些频率范围在世界范围内是统一划分的。


  除了ISM频率外,在135kHz以下的整个频率范围也是可用的(在北美洲和南美洲以及在日本:<400kHz),因为这里可以用较大的磁场强度工作,特别适用于电感耦合的射频识别系统。


  对射频识别系统来说,最主要的频率是0~135kHz,以及ISM频率6.78MHz、13.56MHz、27.125MHz、40.68MHz、433.92MHz 、869.0MHz、915.0MHz(在欧洲不使用)、2.45GMHz、5.8GHz以及24.125GHz。典型的射频标签(射频识别系统)工作频率如图所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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